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

夢寐以求 衣冠禽獸

夢寐以求 衣冠禽獸

  「衣冠」這兩個字的本意,「衣」是穿在身上的服裝,「冠」代表頭上戴的帽子。
  「衣冠楚楚」的「楚楚」二字,是形容「穿著鮮明華美」,而不是「悽苦、嬌弱」,看起來楚楚可憐、邋邋遢遢的一副窮酸相。
  通常我們罵人家「衣冠禽獸」,是指一個人外表華麗,卻品行卑劣。其實,這是大家誤解,而且誤用的錯辭。
  在過去,衣冠是一種權力的象徵,是統治階級的識別服飾。「文官飛禽」、「武官猛獸」,在官服上繡上飛禽走獸,用來顯示文武官員的職位和等級。
  文武官員的等級,從明朝就已經從衣冠上有了區分,官位循「九品中正」,職級嚴明。
  文官服繡上的飛禽,從一品到九品分別是:鶴、錦雞、孔雀、雁、白鷳、鷺鷥、鸂鶒、練雀。
  武官繡獸的圖案依序是:麒麟、獅、豹、虎、熊、彪、犀牛(七、八品)、海馬。
  皇帝穿黃袍,繡五爪金龍。
  在最早期,只有朝廷命官才有資格穿「衣冠禽獸」,是庶民百姓花費一輩子心血所嚮往追求的。因此,當時的「衣冠禽獸」是褒義詞,是一件光宗耀祖,光耀門楣的榮銜。
  但是,到了明朝中晚期,官場腐敗,「文官愛錢、武將怕死」,貪贓枉法,欺壓百姓,無惡不作。於是,對那些「衣冠禽獸」恨之入骨,對他們只知一家樂,不顧萬家苦;但求自家財富雙聚,卻不計民生疾苦,嘖有煩言。從此,「衣冠禽獸」就變成為外表華麗,而內心齷齪,為非作歹,如同穿戴漂亮服飾的牲畜,將褒義詞反轉為貶義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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